塔吉克族人从事农牧兼营的经济生产,他们的居住是半固定式的,人们一般在村中建有固定的房屋,在牧场还有专为放牧修建的住所。塔吉克人自立修建房屋,多为木石结构。现代很少塔吉克人把房屋承包给从喀什一带来的维吾尔人修建,多为土木结构。建筑面积很大,一般都在400—500平方米,住宅由门厅、正房、客房、库房组成,并围有院墙。
牲畜棚圈紧靠住房。住宅周围少量的种植柳树、杨树和杏树。修建房屋一般都打地基。墙底部用石块砌成,上面的部分用土坯建造。屋顶部由主梁、副梁和木椽构成。椽子上铺有苇席,再放灌木枝,后上房顶泥。有些人在房顶上铺置草皮,这样可以防止雨水浸透屋顶。房屋建成后,在室内烧火,用烟薰顶部木梁和木椽,以防止木料腐烂、生虫和变形。较富裕的家庭室内也有一些装饰,门窗等木料处有雕刻图案,与南疆维吾尔族较相似。
正房 塔吉克族住宅的最主要部分是正房,塔吉克人称之为“蓝盖力”,甚至可以说,一座房屋就是一个大房间。正房大都是正方形平顶房屋,屋顶兼作晒台用,可以晾晒粮食等物。屋顶的四边略低于中间,可免雨水留潴。门很小,靠左墙角,朝东或朝南,以避寒冷的西北风。进门处设一堵矮墙,墙后为跺脚、放靴的地方。走过土墙后便可进入正房。正房三面为土炕,一面为灶台。以人背门而立时的方向,土炕分为中炕、左炕和右炕。炕是长方土台,台边镶有木边,下面是实心的,不能生火取暖。灶台坐落在中炕和左炕的中上方。灶台约1米米,灶堂深而大,这在高原缺氧的地区可以保证燃料燃烧时能够得到充足的氧气。灶主要用于做饭,也有取暖的作用。灶台两边用两截土墙将房屋隔开,灶台后面的部分被用来放置各种灶具和进行炊事活动。灶台正上方屋顶处有1个边长在1米左右见方的大天窗,可供照明和通风,冬天天窗是封闭着的。其他墙壁上没有窗户。
正房是塔吉克族家庭的主要起居地,全家人的休息、吃饭、日常活动主要在此,塔吉克人的婚丧嫁娶,红白喜事也都在这个房子里进行,故此房又称为“麦丽开吾依”(意为庆典之屋),所以这个房间一般很大。按照塔吉克人的习惯,家长睡在左炕,白天把被褥叠起来放在墙边就成为接待客人的场所。子女睡在中炕和右炕。人少的家庭,在中炕堆放物品。房内没有什么家具摆设,土炕上铺有毡子、羊皮或一种被称为“帕拉斯”的粗毛毯,经济条件好的铺地毯。人们在上面吃饭、休息、做针线活、纺羊毛或聊天。四面墙壁不加粉饰,也不挂任何装饰物。日常使用的被褥叠成长条形摆在土炕的一侧。用餐时,全家人盘腿坐在炕上,围成一圈,很少使用桌椅板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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