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温人结婚需要经过这样一些步骤:
1、 求婚:男方须托另一姓氏的舅辈长者到女方求婚;媒人说亲时要带上两瓶酒。当女方家长敬奉烟、茶时,媒人随即拿出一瓶酒,借用对方的酒壶和酒杯,向主人和主妇敬酒,试探性地略表来意。当女方家长意识到这是来求婚时,便让自己的女儿躲开。闲话一阵之后,媒人拿出第二瓶酒来,将来意透彻地加以说明,正式求婚。如经允诺,说亲的事即告成功。
2、订婚:订婚日期确定后, 男方就准备订婚礼品。订婚这天,男方要选五六人,其中以精通礼节和善于辞令的人为代表,带上一匹马、一只羊、二十五斤酒和一条“哈达“到女方家去。
3、 纳彩礼:订婚后不久,男方须向女方送一次彩礼,彩礼的内容及数额,在订婚时就已告诉女方。
4、 结婚:结婚前,男方的住“包”,须搬到女方“包”旁。结婚这天,男方应带一只羊和酒,到女方家去作客,并举行宴会。
鄂温克人的婚礼不是在室内举行,而是在野外举行。婚礼前,他们就在清理过的河滩谷地上燃起一堆他们称为“欢乐之火”的篝火。新郎新娘手挽手和所有年加婚礼的男女老少拉成一个大圆圈,载歌载舞。歌词是即兴编的,编词的人编一句唱一句,众人齐声相合。随着歌声由低而高,舞蹈也由慢而快。大家在歌舞中纵情欢乐,兴尽而归。新郎新娘到岳父家度初夜。次晨由女方家的人们送行,新郎领着新娘回到自己家并带走新娘的驯鹿群,新娘到新郎家,就算正式和男方结为夫妇了。
离婚、改嫁:离婚的情况,过去几乎没有,无论男方、女方提出离婚都认为是错误的。
鄂温克人笃信“萨满”教,火是他们崇拜的神。出嫁的女儿,首次回家探望父母,娘家人要擎火炬迎接。省亲的女儿跨越火炬才可进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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