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农民的墙壁是政府可以随便涂鸦的吗?
|
杨支柱
长期以来政府权力入侵村民自治组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漠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农村旧房上那些班驳陆离的标语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
据京华时报2007年8月7 日报道,北京市海淀区苏家坨镇徐各庄村以村村委为了把村子打造成民俗旅游村,从今年4月开始将临街的民宅外墙或喷漆或换砖统成灰色,屡遭村民阻挠,日前10多名村民和喷漆工人发生争执,记者发现村民对喷漆一事的反对态度几乎一边倒。村主任李振泉说,喷漆的决议,他已经和镇里打过招呼,镇里拨款后才开始实施。由于村党支部书记、部分村委委员和村民代表表示对喷漆的决议不知情,李振泉表示不愿意漆的不再勉强。
虽然镇政府对此事的态度报道语焉不详,但把全村临街的外墙漆成灰色并非政府委托的行政工作。假如一个城市商品房小区的业主委员会主任想改变外墙的颜色,肯定不需要去和区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打什么招呼,而是要先经过业主委员会多数同意做出决议草案,然后通过开会或书面征求意见获得拥有三分之二投票权的业主同意,才能做出正式决议。
村民委员会号称是村民民主选举产生的农村基层自治组织,对于像漆墙这种纯粹的村务李振泉却不通过村民大会或村民代表大会做出决议,而是自做决议后“和镇里打招呼”,然后让“30名村民代表”分别“通知”村民。这就不能不让人怀疑,这个村委会到底是村民自治组织还是镇政府的派出机构?村委会的议事方式到底是少数服从多数还是村主任个人独裁?
跟城市商品房小区不同的是:城市商品房小区楼房的外墙属于全体业主共有,所以“漆墙的决议获得业主大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后即可实施;而农民的房屋一般都是独门独院,其外墙完全是个人专有财产,因此村民的多数同意还只能为动用村公款取得合法性,漆墙的合法性还有待利害关系人——外墙被漆的村民个人的同意。如果房主不同意而强行漆墙,就构成对村民房屋所有权的侵犯,应该恢复原状并赔偿损失。
李振泉的行为并不奇怪。长期以来政府权力入侵村民自治组织,政府和村民自治组织漠视农民的私有财产权,已经习惯成自然了。农村旧房上那些班驳陆离的标语就是一个有力的证明。我小时候就经常给担任小学教师的父亲提着装油漆或石灰的小桶,看着他在农民的墙上大刷标语,从来没有一个农民表示异议。谁敢呢?即使不被当作阶级斗争新动向,起码也落个“自私”、“落后”的帽子!如今时代不同了,村民的权利意识增强了,敢于反对村主任派人在他们自家的墙上涂鸦了,这倒是令人欣慰的。
写到这里我忽然想起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日前推出的190条新标语,说是供各地规范、清理、更新标语时参考。可是据我的观察,农民外墙上的标语中计划生育类标语的数量是高居第一位的。看来一个在农民外墙上刷标语的高潮即将在全国农村铺开。可如今农民 “人心不古”,如果农民反对计划生育部门、乡政府或村委会在自己的墙上刷标语,不知道政府打算怎么办!其实不要说刷新标语,就是把旧标语刮掉,如果房主不同意,也是对个人房屋所有权不折不扣的侵犯。其实,关键是计划生育工作本身要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调整自己的目标,推行计划生育的手段要人性化。这些方面改善了,旧的计划生育标语也就成了历史陈迹,就像“要斗私批修”、“砸烂旧世界”如今已不再让人感到恐惧。农民如果愿意把这些旧的计划生育标语当古董保留在自家的墙上,又有何妨呢?说不定有了新政策和旧标语的对比,农民对政府更加感激淋漓呢!我小的时候,村里就经常组织忆苦思甜活动,效果还真不错。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