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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包养”之鬼话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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坏牙
看到关于新的《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禁止公务员“包养情人”的消息,第一感觉是:厌恶。既厌恶那些“包养情人”的公务员,也厌恶这个条例,包括厌恶其中“包养”这个词——使用这样粗鄙的用语,等于部分地认同了那行为的恶,就像把“嫖妓”称为“玩”,把性工作者称为“鸡”一样。
就此讨论法律是否应该管理公务员的性道德,在我看来是隔靴搔痒。我们是在中国——在这里该说的值得说的是另外一些真问题,否则所谓“知道分子”未免太自欺欺人。
CCP从来都要管理其成员的性道德,它曾经做得相当成功,写《毛泽东传》的特里尔说,长征参加者中至少有95%从未有过性生活,苏珊米勒在关于强奸的《违背我们的意愿》里说,全世界只有中国和越南士兵不强奸。禁欲让CCP取得民心,让其成员自觉崇高,让他们把无处宣泄的力比多都升华成仇恨倾泻到敌人身上。这种禁欲式的性管理的思想根源到底在哪——在于低阶层男人对高阶层男人之性权力的嫉恨——性、女人,在男人间因阶级而进行不公平的分配。他们把这种嫉恨转化成道德的厌憎,共产主义理论家们把这种厌憎加以升华,说无产阶级绝不像统治阶级那么道德堕落,而中国的实用共产主义者们将之转化成激发穷人进行权力抗争“均贫富”的动力。其实太平天国们早就搞过这套严格的性管理,CCP对统治阶级性腐朽的批判和“淫就是罪”的旧道德之间渊源甚深。只是CCP比太平天国成功得多,它用严厉的性贞节重组了整个社会,只有毛一个人除外。不许离婚,没有卖淫,没有婚外情,当然也没有“包养”。
CCP强烈以其成功的性管理为荣,能史无前例地终结人类的淫乱,这是共产主义制度将史无前例地终结历史的证据之一。这个根深蒂固地依赖其道德/自夸的统治不可能放弃这一点。据说80年代,当卖淫现象初初复萌的时候,胡耀邦就说过:卖淫是和我们的社会制度不相容的。我很喜欢他这种透辟。同样的,CCP必须禁止它的成员嫖娼和“包养”,其成员的性贞节是其统治合法性的基础。
只是在这新极权社会下现实已经漂离CCP昔日的道德宣扬太远,既然腐败,就必然有性腐败,都说“权力是春药”,其实权力的算计很可能会导致ED,它激发起来的未必是性欲而是占有欲。权—钱—女人,女人成为男性官员们权力寻租的对象之一,当我们在说商品经济如何物化女人的时候,不能否认的是,正是CCP的男领导干部们最强势地进行着女人交易。
对于婚姻、婚外情、多性伴以及男人供养女人,我没有简单的意见,但是我厌恶女人交易,何况还是反自由经济的交易!自由经济下的女人交易至少不侵蚀公共资产,至少还多点选择,而领导干部们的“包养”,尤其是那些高级干部的,具有严重的压抑和控制,绝不是愿打愿挨那么简单。
CCP无法制止其成员的性腐败,它甚至并不打算认真对之认真惩治,众所周知几乎没有哪个干部会只因为“生活作风”而受到查处,“生活作风”从来都是补充罪状。甚至可以说,性腐败是它默许给予其成员的等级化福利。只是,它不能公开放弃性管理的权力,它还必须要做一个姿态而已。像哈维尔说的,这些鬼话根本没人信,虽然并不排除这些鬼话仍可以成为人治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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